【 浙江同志会所 浙同】桃园市吴姓男子婚前隐瞒同性恋,婚后妻子发现他“没性趣”,婚后4个多月才亲热4次,以为他有外遇,数次追问,丈夫才坦白出柜,吴妻当时犹如晴天霹雳,身心受创。 吴妻打官司索赔指出,丈夫在婚后才坦承性倾向的欺暪行为,严重妨害她的婚姻决定自由,双方父母曾出面谈离婚条件,讲好由吴赔偿120万元,但离婚后对方耍赖,她才提出起诉。 法院审理时,吴姓男子否认婚前隐瞒性倾向,表示双方交往期间多次约会、看电影和逛街,就像一般情侣。他强调真正的同性恋者不可能主动与女生发生性关系,是因婚后婚姻不顺,妻子才渐渐怀疑他的性倾向,所以并未侵害前妻婚姻决定权,主张不赔。 法官认为,婚姻关系建立在双方的信赖和承诺上,如果婚前告知同性恋,女方可改变决定,但吴一再隐瞒,有违双方互信,已侵害女方“决定是否结婚的权利”。考虑到吴收入不高,法官判他赔偿1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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